近日,环保部联合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等五部门共同发布了《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根据《方案》,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,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;2014年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,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;2015年6月底前,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、禁行。
此外,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,发布其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公告,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。
有业内人士指出,《方案》相较于国家此前对于黄标车的淘汰力度,强制性意味更浓,因此,在刚性更新需求以及国家油品升级等综合因素作用下,或将给国Ⅳ商用车带来新的销售契机。据相关方统计,目前全国的黄标车保有量或高达千万辆左右。据商用车与零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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